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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鹤龄图书馆是一座四层楼的独立图书馆,其建筑设计典雅、美观大方,三面环江环境优美,实用面积达1700平方米,设有300个阅览座位。馆藏量大,资料丰富,图书质量高,门类齐全,结构合理。现有图书近11万册、其中古籍2864册,科普类图书占近20%,各类工具书596种712 册。还藏有较多报刊装订资料,现订有报纸12种,期刊208种,报刊合计220种。另有电子图书20421册和中国基础期刊全文数据库等中文电子期刊。
馆内各种设备齐全,现代化水平高。全馆实现无线网络覆盖,采用RFID射频识别技术,实现图书自助借还、查询等智能服务。电子阅览从使用台式机改为使用ipad,极大便利了广大师生使用电子资料。
一、基本服务
为保证广大师生借阅方便,我馆实行全周开放(周一~周五)。每天8:00~11:30, 12:00~17: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,周开放时间大于40小时,对学生有效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2.5小时。另外为保证师生假期借阅,我馆在暑假每周三上午对全校师生开放,寒假也有安排一定的开放时间。
二、图书馆入馆须知
为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为读者营造优雅安静的读书氛围,特作如下入馆规定:
1、进馆借阅或阅览前请将书包存入存包柜。
2、文明有礼,不大声喧哗,不妨碍他人,自觉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。
3、保持馆内安静整洁,勿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;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4、强化公德意识,不用物品占用阅览座位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5、爱护书刊资料,请勿私拿、撕毁书刊;爱护馆内设备,不随意刻画、破坏设备。
6、注意防火安全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
7、读者阅览完毕请将书刊放回原处,离馆请将椅子推回原位,多为他人提供便利。
8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秩序。
9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,将予以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三、图书馆借阅须知
1、凡我校师生,须持有本人借阅证方可借阅书刊。
★高一新生请将借阅证号条形码贴在本人《学生证》内照片页上。
★借阅证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阅证丢失,本人应及时来馆挂失,申请补证,否则造成他借以致图书遗失等责任自负。
2、图书馆开放时间:
学生:周一至周五的课间操及中午12:00—14:00(夏季12:00—14:30),正常上课时段(包括体育课、体锻课)不允许学生入馆借阅。
教师:周一至周五8:00---17:00(夏季8:00---17:30)
3、学生借阅书刊最多不超过10册,教师借阅书刊最多不超过30册。借出时间为3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。所借书刊要按期归还,逾期未还者停止借阅权限。遗失图书按书价的2—3倍赔偿。
4、借还方式
1、图书在二楼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借还手续。
2、过刊合订本在二楼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。
温馨提示:外借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,如有缺页或破损,请向工作人员说明;外借时请认真核对书名、条码号及实际借书数量。
★图书馆流通书库为开架借阅,读者入库选书,必须使用书位牌(使用方法见书位牌背面)。在取书时,以书位牌替代该书,放在该书的位置上,阅毕将书复位,取出书位牌。
★离职或转学、休学、毕业离校时应还清所借书刊、资料。
四、福州高级中学研讨室使用规则
1、研讨室为读者提供了有线网络、无线网络和白板,可供小组学习和讨论。教师在开馆时间内,均可申请使用。
2、学生使用研讨室须提前向图书馆申请。
3、室内禁止抽烟,禁止将食品、饮料带入研讨室,使用研讨室时请勿高声谈论。
4、室内家具设备不得随意挪动、调试,如遇设备故障请咨询工作人员。
5、离开前请熄灯,个人物品请勿存放于研讨室内。
五、善本室管理须知
1、本室所藏古籍文献为国家文物,须重点保护,实行闭架管理。
2、古籍书库是图书馆治安、防火安全管理重点书库,非本室管理人员不得入库。
3、若需入室参观,须报学校学习资源保障处主任同意,登记后在本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。
4、为保护珍贵文献,本室的古籍一律不提供查阅、静电复印和翻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