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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爱的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好!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《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》。
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。对于宪法,我想大部分同学了解它的途径来源于政治课本之上,亦或是电视上偶然播报的新闻和随眼一瞥的报纸等等。那么,宪法于我们心中,究竟意味着什么呢?
宪法,是中华儿女朝夕奔梦,勇于仰望星空的底气。
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
设立国家宪法日,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。
设立国家宪法日,也是为了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。权利属于人民,权利服从宪法。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,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。
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,是一个传递的是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的理念的仪式。
“国无法不治、民无法不立。一个依法治国、崇尚法治的国家,必然才是一个充满希望、民族安居乐业的国家”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,它是国家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之杖,有了它的庇佑,我们就能够自由地在这个社会里学习、生活和工作。“国的家住在心里,家的国以和矗立”宪法,是头顶的那片阳光,在宪法精神的照耀下,权利,在我们手中,幸福,在我们心上。我们执着前行,法治是土壤中永恒的绿色,有了法治力量的护佑,社会才能和谐安康,国家才能繁荣兴旺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制定和实施宪法,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法治国家,是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社会进步、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。”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切实增强宪法意识,以法治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,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我们国家就一定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取得新成效、创造新辉煌。
宪法,需我们以青春岁月共学习,时代篇章同描述。
今日中国,吾辈当自强不息,志存高远。作为新时代的青年,我们有幸生活在祖国日益富强的年代,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,在不断探寻中前行。我深知,身上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义不容辞,让我们时刻牢记使命,用青春的奋斗和拼搏,汇成新时代大地上的磅礴力量,与祖国和人民同频共振,以吾辈之青春,践中华之宪法!
我的演讲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!